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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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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2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

2012年02月01日

 

各有关单位:
 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《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、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京人发〔2005〕26号)、《关于北京市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、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京人发〔2005〕34号)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京人社专技发〔2012〕18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12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  一、报名条件   
 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,遵守国家法律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并符合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,均可自主申报参加相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:
  (一)博士研究生毕业;
  (二)硕士研究生毕业后,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;
  (三)本科毕业后,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;
  (四)专科毕业后,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;
  (五)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,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(职务任职)资格满4年;
  (六)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,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;
  (七)中专毕业后,从事农业技术及农田水利、水利建筑施工、农村能源、水产、林业等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。
  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。
  二、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
考试日期
评价方式
考试科目
考试时间
2012
4月15日
考评结合
各专业基础与实务
时长180分钟
以考代评
各专业基础
9:00-11:00
各专业实务
13:30-15:30
 
  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进行,具体考试科目作答要求请见附件。
  三、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
  参加试行以考代评系列(专业)考试的人员,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,方可获得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相应专业《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》。
  参加试行考评结合系列(专业)考试的人员,成绩合格者,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核发相应专业的合格成绩通知单,该通知单有效期为三年。
  四、报名办法
 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提交信息、网上缴费的办法。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、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。具体操作按照“非首次报考人员”和“首次报考人员”两类人员管理。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2011年度成功报考过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,且2012年度报考专业不变的报考人员。首次报考人员是指除非首次报考人员范畴以外的报考人员。是否成功报考以网上缴费是否成功为标准。
  (一)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2月1日至23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(网址:www.bjpta.gov.cn,下同),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。
  (二)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:
  1、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2月1日至15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,填写提交《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》(以下简称《报名表》)。
  2、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二寸(34mm×45mm)免冠证件照1张,要求格式为.jpg,大小为10-20KB之间。
  3、上传成功后,使用A4纸打印《报名表》,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(干部)部门审核后盖章(如本人档案未存放在单位人事部门,须先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,再由档案存放部门审核盖章)。
  4、持《报名表》、本人身份证明(身份证、机动车驾驶证、军官证、护照,下同)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、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(上述证件均为原件),于2012年2月14日至16日到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(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;联系电话:64941628,64918613)进行现场资格审核。
  5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2年2月23日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,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,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,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。
  (三)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及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2年4月11日至14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,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考试。
  五、其他
  (一)考试大纲相关事宜
  非首次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,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考专业所对应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;
  首次报考人员在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,方可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,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考专业所对应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。
  (二)考试咨询电话: 63959161、63959162、63959163。

  附件: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与考试科目对照表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
附件:
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与考试科目对照表
序号
专 业
考 试 科 目
评价方式
1
图书资料
《图书资料专业基础 》
《图书资料专业实务》
2
群众文化
《群众文化专业基础》
《群众文化专业实务》
3
档 案
《档案专业基础》
《档案专业实务》
4
地质勘探与矿山
《地质勘探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《矿山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
5
测 绘
《测绘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《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《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基础与实务》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
6
化工与
纺织
《有机化工专业基础与实务》*
《无机化工专业基础与实务》*
《高分子化学专业基础与实务》*
《化学分析专业基础与实务》*
《纺织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《染整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《服装制作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7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
7
热 能
《燃气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《供热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《制冷空调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
8
制冷空调
9
机械设计
《机械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10
机械制造(冶金)
《冶炼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《轧制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《机械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《建材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4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
11
机械设备
《机械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12
汽 车
《机械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《汽车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
13
机械电气
《电气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《电力专业基础与实务》*
《电子技术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
14
电 力
15
电 子
《电气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《电力专业基础与实务》*
《电子技术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《广播影视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4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
16
仪器仪表
《仪器仪表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《电气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《电力专业基础与实务》*
《电子技术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《机械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5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
17
交通运输
《交通工程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18
建筑设计
《建筑设计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19
建筑装饰设计
20
建 材
《建材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《有机化工专业基础与实务》*
《无机化工专业基础与实务》*
《高分子化学专业基础与实务》*
《化学分析专业基础与实务》*
5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
21
林 业
《林业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《果树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《园林绿化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
22
水 务
《水利专业基础与实务》*
《城市给排水及水处理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
23
食 品
《食品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24
医疗器械
《医疗器械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25
环境保护
《环境污染与防治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《环境检测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
26
标准化与
计量
《标准化专业基础与实务》*
《计量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
27
水 产
《水产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28
农作物
《农作物栽培育种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29
畜牧兽医
《畜牧专业基础与实务》*
《兽医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
30
新 闻
《新闻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31
文物博物
《文物鉴定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《博物馆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《考古专业基础与实务》
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
  注:考生应考时可使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,其中带“*”的考试科目为全客观试题,使用机读答题卡作答,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、2B铅笔、橡皮;其余科目为主客观结合试题,采用纸笔方式在试卷上作答,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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